男方起诉女方退还彩礼如何解决
当男方起诉女方需要退还彩礼时,男方应积极地参与诉讼活动,具体如下:
1.假如双方存在以下情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或者结婚以前给付彩礼致使男方生活困难,人民法院一般会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
2.彩礼在本质上可以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若因给付彩礼致使男方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干扰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那样男方有权请求撤销赠与。
3.在实质操作中,男方需要筹备起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需提供原件,若原告为个人,则需要在“具状人”一栏中亲笔签名。
若原告为单位,则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男方还应该注意采集并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以支持其倡导。
2、彩礼返还官司所需证据
找法网提醒,在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中,要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况是至关要紧的一步。
1.这可以通过双方的短信、社交平台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来反映,这类记录应能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
2.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本质不同的,单纯的情话告白并不可以反映双方处于谈婚论嫁的状况。
3.假如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因故丢失没办法恢复,那样还可以依赖当时双方谈话时涉及婚嫁的录音作为证据,后期他们承认双方关系的录音同样可以派上用场。
4.双方之间举行过订婚仪式、一块拍过婚纱摄影等事实,也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处于谈婚论嫁状况的证据。
5.双方一同生活并不势必意味着双方处于谈婚论嫁的状况,因此这类证据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进行综合判断。
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依据《中国民法典》及司法讲解的有关规定,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
3.结婚以前给付彩礼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
其中,第三种情形需要特别注意,需要是因给付彩礼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而非一般性的生活困难。假如双方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那样只有在上述第二种或第三种情形下,才能需要退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