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现错案如何纠正
当法院发现已经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时,会采取一系列手段进行纠正: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若发现本院生效判决或裁定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置。
这意味着,院长个人无权直接决定案件的再审,而是需要将案件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由审判委员会集体决定是不是对该案重新审判。这一步骤确保了纠正错案的决策过程愈加严谨和公正。
2.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具备监督权。
假如发现确有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自己直接提审。
上级人民法院同样有权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并在发现错误时指令其重新审判。
这类手段旨在确保国内法院判决、裁定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2、法院院长发现错案处置步骤
找法网提醒,当法院院长发现本院生效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时,处置步骤如下:
1.院长需要将案件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审判委员会是一个由资深法官组成的集体决策机构,负责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与讨论决定其他重大审判问题。
在讨论过程中,审判委员会会全方位审察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是不是存在错误。
2.假如审判委员会觉得案件确实存在错误,将决定是不是对该案重新审判。重新审判的程序将严格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包含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重新调查取证等步骤。
3.审判委员会还会对导致错案是什么原因进行剖析,以便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审判水平。
检察院发现错案抗诉程序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具备监督权。当检察院发现生效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时,有权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1.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包含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假如发现确有错误,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2.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同样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3.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无权直接提起抗诉。
4.它们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提请抗诉报告书》,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察后决定是不是提起抗诉。
这一步骤确保了检察院在行使审判监督权时的小心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救济渠道,确保司法公正得以达成。